我刪了一篇文。

今早起床,昨天深夜與Navi討論時瀰漫的那種感覺依然未散去。於是我打開電腦,找出了網頁,按下了刪除。

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刪掉自己寫的文。

或許很多作家都做過這件事成千上萬次了,但從我十二歲開始寫開始,我從沒有一次自己刪除過作品。它們可能在浩浩網路上佚失,在無數次的電腦轉換中從硬碟裡弄丟,可能因為論壇的關閉而隱沒,但我從沒有刪除過自己的作品。

直到今天。

並不是說我沒有寫過不好的作品或草稿。那多了去,成把、成把地隨手一抓就是,可它們對我總代表著某些意義。可能是為了討好別人歡欣,為了取悅自己,為了記錄當時的那一個自己。我不介意它們被看見,被現在的、往後的人看見,因為它們或許空洞,或許幼稚,但它們總帶著那時的我的單純心意。

而草稿,它們只需要被一再重寫,到能夠通過我自己的標準,就可以了。

可這篇不是。

我猜我自己早已有所察覺,在故事進行到三分之二時,那種卡住的茫然,不曉得該往哪走,事實上就是在告訴我自己:有什麼事情不對了。

整個衝突似乎又回到了當初下筆寫《Lost in Copenhagen》以前,不斷質問自己的那個問題:究竟誰有資格寫這些故事?還有寫這個故事的意義究竟在哪?如果我寫了一個異地發生的故事,為什麼我不書寫自己土地上發生的故事?如果我所書寫的故事,從人物、文化、地域背景都與我自身或經歷無關,主題也並非普世能及的人性,那麼我又有什麼資格能夠書寫這樣的故事。

特別是,當這個故事裡充斥著異國的文化、政治,與歷史背景,即便我所取得的素材是來自於他們自己人民的第一手,但透過我的書寫,依然是再轉了一手,隔了一層紗、一層眼鏡去觀看對方。
如果我自己都抗拒、排斥薩依德提出的東方主義,那麼我又有什麼立場去創造(甚至某種程度地鼓吹、推波)「西方主義」呢?

幽默的最高境界是自嘲。能挖苦自己的話語權,最終該保留在自己手上。


留下一個自己還算喜歡的段落。

  「你介意……說個笑話嗎?」一會之後Merlin說,沒有轉向Arthur,而是繼續盯著公寓彼岸的海德公園。

  「嗯,讓我想想。一個英格蘭人,一個蘇格蘭人,跟一個北愛爾蘭人走進了一家酒吧……」

  Merlin莞爾。「我想我會喜歡這個笑話。」

  「你最好喜歡,因為這個笑話就到這裡了。」

  Merlin仰頭放聲大笑。Arthur跟著在一旁微笑起來。

或許就像Arthur說的,笑話到這裡,就夠了。


2016.10.25 結果我為了記錄刪文這件事寫了一篇文

2 feedback:

阿隼/你的翅膀/yourwing

這樣的掙扎我自己還未曾有過。有黑歷史但終究是捨不得。
想必妳一定是深刻思量過的決定。也佩服妳大刀闊斧的決心。

少言

我覺得有趣的是,刪文這件事所帶給我的收穫,似乎比寫這篇/寫完這篇文還要多了。XD
我覺得應該再等一個新的、適當的時機,它決定好自己要被孵化時,就會再發芽茁壯了。
誰沒有黑歷史?XD 但我覺得它目前不應該留在公開檯面上,是因為它會造成我,也可能造成其他人不好的、錯誤的觀感,所以我選擇拿下它。就姑且說,是它還沒有準備好被大眾閱讀吧!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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